中新社香港7月31日电 (记者 李焯龙)香港部分人士日前在港岛西区一带进行非法集结,期间一些激进示威者暴力冲击警方,警方成功拘捕49人。被警方起诉的45人中,44人被控暴动罪,年龄最小的只有16岁。7月31日,案件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提堂,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9月25日再讯。
在28日晚的清场行动中,警方在香港岛西区一带拘捕了49人。经调查及咨询特区政府律政司意见后,警方决定控告44人暴动罪,年龄介乎16至41岁,其中一名33岁男子被加控一项袭警罪。此外,一名24岁男子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
31日上午,44名被告先后抵达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一名被控暴动罪的22岁女子没有到庭应讯,罗德泉颁下拘捕令。
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9月25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对此,罗德泉表示同意,并处理44名被告的保释申请。
为此,控方对各被告提出了多项保释要求,包括缴付保释金、不可以离开香港、居住在报称地址、遵守晚上12时至早上6时的“宵禁令”、每星期到警署报到一次。
除了个别被告因工作关系,在工作时间内可获豁免“宵禁令”或准许离港,其余所有被告均须严格遵守各项保释要求。
据悉,这次是继2016年旺角暴乱案,再有大批被捕人士被控暴动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10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