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22日电(记者 张素)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已达3.54亿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也已成为法院受案数量最多的民事案件类型之一。纠纷未能被高效化解,原因之一在于赔偿标准不统一、赔偿规则不清晰。
2017年11月以来,中国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试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法院与公安机关、鉴定机构、保险机构等协同工作,通过建立网上平台,实现此类纠纷责任认定、理赔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一键理赔等一体化处理。
启动试点至今年4月底,全国27家高级人民法院共计受理调解申请320247件,调解完成268853件,调解成功率82.19%;调解成功达成金额813905.94万元(人民币,下同),调解成功案均赔款3.65万元;申请一键理赔27324件,一键理赔达成金额128077.21万元。
鉴于此,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四部门22日联合发布《关于在全国推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将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广。
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公开的程序、可预测的标准、智能化的计算,快速公正地化解大量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促进类案同判,并通过规则和技术的双重保证,使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