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就业新渠道、培育发展新动能,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另外,为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的通知》。12345帮您梳理。
一、国家出台的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政策您了解吗
(一)拓宽灵活就业发展渠道
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便捷高效的咨询、注册服务。鼓励劳动者创办小规模经济实体,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推动非全日制劳动者较为集中的行业提质扩容,增强社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加快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行业发展,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
(二)优化自主创业环境
开通行业准入办理绿色通道,对需要办理相关行业准入许可的,实行多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审批。在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落实阶段性减免国有房产租金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闲置空间、非必要办公空间改造为免费经营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提供。
(三)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
推动新职业发布和应用,更新职业分类,及时制定新职业标准。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创业培训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把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免费发布供求信息,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专业化服务。研究制定平台就业劳动保障政策,依法纠正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困难灵活就业人员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范围。
二、财政部发文推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一)确保非税收入应退尽退
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退付业务流程,提高减税降费涉及非税收入退付工作效率,对实行定期清算、已缴纳款项可冲抵以后月份应缴款的非税收入,要明确冲抵流程和操作办法。各级财政部门和财政部各地监管局要加强配合,对涉及中央地方分成需就地办理退库的非税收入,按照规定加快办理退付。
(二)积极推进电子退付
积极推动非税收入电子退付、电子对账等方面的创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实现非税收入退付申报、业务审核、缴款审核、资金退付等业务网上办理,通过“非接触”退付,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
(三)强化内部管理
认真开展非税收入月度执行情况与减、免、缓、停政策的联动分析,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各执收单位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非税收入退付内部控制制度,实行退付资金复核制度,认真做好非税收入收缴和退付的核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