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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三措施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2021-11-04 11:04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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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不断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以公开促改革,将预决算公开作为促进财税政策落实、财政管理规范和政府效能提高的有力手段,积极回应公众关切,让公众找得着、看的懂、能监督。

一、严格标准,确保公开合法性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指引,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高标准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结合年度预算编制和批复工作部署,不断强化公开意识,明确公开要求,对公开时限、范围、内容、载体等实行标准化管理,统一市、区(市)两级公开平台搭建、专栏内容设置和公开流程等内容,并以清单形式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开展公开工作的具体指导,切实推动我市预决算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为公众监督和查阅信息提供便利,为优化预决算公开信息管理创造条件。

二、分层部署,确保公开体系完整性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将地方、部门、单位预算全部纳入公开范围。严格遵照《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要求,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均需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公开任务,并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细化公开内容,实现“四本预算”全覆盖;规范公开平台,按分类要求以青岛政务网统一平台和部门、单位门户网站作为公开的主要平台,同时鼓励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公开。

三、提前谋划,确保公开连续性

将预决算公开作为年度预算编制工作部署的必备内容和重要环节,除需公开的基本内容和表格外,进一步向预算绩效目标监控、评价,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延伸。目前,我市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按期启动,在近日印发的《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和2022-2024年三年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的补充通知》中,特别对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公开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部署,进一步压实公开责任,为年度预决算公开工作争取主动和提前量。

2021年,市级政府预算于1月18日通过青岛政务网向社会公开;除涉密部门和单位外,103个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在批复二十日内,通过青岛政务网或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各区(市)经各级人代会批准后二十日内,将本级政府预算和经财政部门汇总后的“三公”经费预算,全部通过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区(市)部门预算公开数715个,公开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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