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夏季高考各类分数线划线办法
(一)文理类高校
1.填报志愿资格线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情况划定各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2.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1∶1.2全省统一划定。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线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自主选拔录取测算分数线按招生高校在我省招生计划120%确定。
本科军检分数线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划定。公安类专科体检分数线为本科军检线下40分;直招士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180分。
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分2次划定:
(1)根据本科二批招生计划划定省属线,济南、青岛2市的分数线单独划定(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
(2)第一次录取结束后,将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增加计划的高校分专业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本科资格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在生源范围内,以第一次公布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按征集计划数1∶1同步平行降分。
专科(高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一次性划定,全省执行同一分数线。
(二)艺术类高校及专业
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我省的招生计划确定。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院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本校各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其它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执行全省艺术文、艺术理本科、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体育类高校及专业
根据本科、专科(高职)的招生计划、生源分布及往年资格线情况划定相应填报志愿资格线。
分别按全省体育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招生计划1∶1.3和1∶1.5的比例划定本、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2013年我省夏季高考录取工作安排
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3日结束。
(一)提前批
1.飞行技术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7月2日—8日。
3.军事、公安、国防生、航海类本科高校及专业;招收免费师范生的教育部直属高校的本科师范类专业;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本科高校及专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等高校的小语种专业。录取时间: 7月10日—12日。
4.公安类高校专科专业、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及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的直招士官专业。录取时间:7月13日。
(二)自主招生批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包括艺术(体育)特长生。录取时间:7月14日—15日。
(三)本科一批
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部委属重点高校、部分省属重点高校、部分高校的7年学制专业,体育本科专业,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7月16日—24日(其中艺术类专业本科一批一志愿、体育类专业本科一志愿录取7月14日开始)。
(四)本科二批
未列入提前批和本科一批的本科高校和专业。录取时间:7月29日—8月3日。
(五)专科(高职)批
公安类高校、直招士官专业之外的所有专科(高职)高校及专业。录取时间:8月7日—13日。
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层次招生均不进行补录或换录。
2013年我省夏季高考录取政策的主要变化
一是提前批本科增设了二志愿。一志愿仍为1个院校志愿,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所高校,每所高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及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是全面推行了平行志愿。2013年我省确定在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及专科(高职)批均实行平行志愿。由于实行平行志愿,高校的投档比例、模拟投档办法、录取规则等均相应发生变化。
三是合并了录取控制分数线。考虑到原市属8所本科高校管理体制已实现上划省管理,将原来的本科二批省属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市属录取控制线统一合并为省属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是将山东财经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等高校的部分专业调整到本科一批。这些专业都是博士点及博士点建设项目覆盖的专业,其办学实力较强、学术水平较高和社会影响力都较大,并且这些专业在以往招生中最低录取分数线都是高于或接近一本分数线的。
五是对走读计划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单设代码或单设投档单位,在平行志愿中均占1个高校志愿。
六是总体录取时间进一步缩短,效率提高。2012年是7月2日开始8月17日结束,2013年是7月2日开始8月13日全部批次录取结束,时间缩短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