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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成立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队伍 每月发补贴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3-04-11 09:01:45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4月11日讯 记者近日获悉,青岛市将成立一支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队伍,先行试点招募,逐步扩大规模。从4月上旬开始,将招募300人进行试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每个区100人。试点后,逐步扩大招募规模,三区招募人数将达到1000人。

    近年来,随着青岛市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国际化程度日益提高,人们生活领域不断扩大,公共文明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青岛市加大了城市管理和公民

道德教育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有效的措施,公共文明水平有了明显提升。但乱扔杂物、不排队乘车、行人乱穿马路等不文明现象还普遍存在,与青岛城市形象不相符合,影响了城市文明水平。因此,要成立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队伍,开展常态化的公共文明引导行动,通过志愿者举止文明的形象示范、充满亲和力的耐心劝说、热情服务的美德感染,让群众在内心中有所触动、有所感动,自觉地纠正不文明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从而带动和提升整个城市的公共文明水平。

    据了解,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是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发展的系统性工作,让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成为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成为展示青岛市良好文明风尚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志愿服务精神是新形势下时代精神的集中凝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不但要维护好公交站点的乘车秩序,还将在车站照顾老人和儿童等乘客安全上下车,为需要帮助的群众排忧解难。通过志愿者满怀关爱的热情帮助,坚持不懈的默默奉献,进一步践行和弘扬志愿服务理念,让广大市民感受到社会道德的正能量,积极自愿地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激发道德自觉,促进社会和谐。

    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的岗位设置

    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将于周一至周五,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在市区主要交通路口和公交站点进行公共文明引导等公益性志愿服务,每天的服务时间为4至6小时。

    二、招募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的条件

    应招报名人员应有本市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户籍,热爱青岛,热心公益,崇尚文明,礼貌待人,有一定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0岁。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户外服务。

    三、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的待遇及试用期

    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将是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一支专业化志愿服务队伍,享有政府专项服务补贴。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岗位属志愿服务性质,不属于就业岗位。经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政府每月给予岗位服务补贴。另外,根据岗位需要,将为每名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应招人员经面试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有6个月试用期,在此期间如发现言行不文明以及身体健康等不适合志愿服务岗位的,不再继续录用。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后可正式上岗服务。

    四、报名方式

    本着就近上岗,方便生活的原则,报名者需按居住地所在区报名。4月10日至4月12日,有意参加的市民可以到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招募报名地点领取《青岛市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报名登记表》,或通过青岛文明网()查看招募信息并下载报名表格。填报登记表后,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1张,以及市或区级医疗机构体检证明一并交到报名地点。各区文明办将组织面试。市南区报名地点:市南区人力资源信息中心(泉州路21号甲一楼)电话:66773755。市北区报名地点:敦化路街道文化活动中心(金坛路3号),电话:85801100,85012135。李沧区报名地点:李沧区政府机关(黑龙江中路615号)3号楼327房间,报名电话:8762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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