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作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提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创建和各类专项行动,审结刑事案件8369件,判处罪犯1.21万人,中院报请最高法院死刑案件核准率连续八年保持100%。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毒品犯罪1365件,有力打击了张韶军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对63名生产销售“毒豆芽”、贩卖“病死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予以严惩。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推行减刑假释“阳光工程”,3834名符合条件的罪犯被予以减刑、假释。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与检察院、海关共同制定打击走私犯罪的意见,审结走私、金融诈骗等案件746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746万元;妥善审理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东港”系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并主动通过各类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提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94件,判处罪犯263人,崂山区政协原主席吕明江、青岛远洋公司原副总经理宋军等被依法惩处。
开展打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活动,与市关工委、团委、妇联等联合推进“关爱未来、共铸明天”爱心审判工程,在企业、学校、居委会建立帮教基地21个,跟踪帮教未成年犯305名,树立了即墨法院“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少年审判品牌。
紧紧围绕调结构、促改革、稳增长的要求,妥善化解经济纠纷,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19万件,在全国率先推出法律文书电子邮件送达方式,文书送达时间平均减少7天。
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房产交易、汽车买卖等合同纠纷2.51万件。设立了金融审判庭,依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审理融资、证券、保险等金融纠纷1280件。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142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以调解方式化解涉及117名韩国人的金融房贷案件,为银行挽回财产损失6796万元。
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加大对驰名商标、核心技术、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推进知识产权案件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工作,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89件,2起案件入选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黄岛法院成为全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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