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暨戒严期 开放区禁火 未开放区禁人 违者最高罚五万
每年3月份到5月份是春季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昨日,在崂山风景区管理局春季森林防火情况通报会上,市旅游协会和驴友代表向全市旅游企业和游客发出森林防火倡议,倡议市民遵守国家关于封山、禁火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带火种入山、不在山内用火等,共同保护好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据了解,目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暨戒严期,入春以来气温回升较快,登山游客逐渐增多,加之较长时间无有效降雨,林区风大物干,极易发生火灾。按照国务院、省、市相关规定,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市所有山林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人未经防火指挥部批准不得进入。
枯草丛生易发火灾
昨日上午,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沙子口街道流清河社区的山区巡视,发现山路上杂草丛生而且已经干枯。由于前段时间一直没有有效降雨,山路上的杂草已经变得非常干燥,轻轻一碰就因为变脆而断掉。“这样的情况已经非常危险了,一旦有个烟头落进去,几分钟就会着起火来。”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崂山风景区目前国有山林11.2万亩,全部为国家一级火险区,也是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高火险区,目前正处于森林防火的戒严期。这些山林是构成崂山景区秀美风光的重要元素,一旦发生山林火灾,后果和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因此,崂山风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流清管理处专业的山林防火队员有8名,其余的60多名男性职工全部进行了防火灭火培训,关键时期都能顶上去。”崂山风景区流清管理处副处长刘军介绍说。
驴友小路进山被劝返
就在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在流清河社区附近的山上巡视时,两名身穿全副户外装备、手持登山杖的驴友顺着山路走到了巡视人员面前。“不好意思,这里是未开放区域,你们不能从这里上山。”巡视人员对这两名驴友说,并向这两名驴友发放了宣传材料。据介绍,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在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工作,向市民和游客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的同时,还将进行联合执法行动,实施24小时巡逻制度,对擅自闯入未开放林地和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进行查处,实行“双禁”——即开放区域禁止火种入山,未开放区域严禁人员入山,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违规进山将挨罚
据崂山区风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从2013年2月1日至5月31日为崂山风景区森林防火戒严期,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所有山头、林区坚持24小时有人看护,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系统24小时运转监测,森林资源管护队员全部在各自责任区内不间断地巡山护林。同时,崂山风景区将建立全天巡查日报制度,启动50人景区消防队伍建设,并将建设封闭隔离墙或在进山路口加设警戒隔离带,派人值守。在封山期间,崂山风景区开放区域游客可正常游览,同时禁止一切火种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未开放区域,坚决执行封闭管理规定,严禁任何人进入,对于强行闯入者,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野外用火者,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在林区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者,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 《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在场不加制止的领导一律撤职;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无论成灾与否,一律严厉查处。
据介绍,崂山风景区管理局将成立多支巡查队,实行24小时巡查制度。从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10日开展森林防火集中整治行动以来,机关干部进景区巡查、督察1600余人次,收缴野外用火器具100余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22件(起),到目前为止,实现零火灾。
记者 王建亮 通讯员 魏小鹏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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