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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利用长途车运毒 两次2000克被判死缓(图)

来源:青岛晚报-- 2013-06-26 15:12:39 字号:TT

  记者从我市两级法院获悉,上半年市区判了近百起毒品案。市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公布了今年的典型涉毒案件。最严重的案例中,涉案人从四川买来毒品,通过长途车运回青岛,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死缓。据了解,近几年涉毒案件不断增加,个别年轻人更是将毒品作为时尚、前卫的“代言词”,甚至还有人利用毒品治病,不过最终都以染上毒瘾难以自拔为代价。

  两次贩毒2000克判死缓

  39岁的闫某是辽宁丹东人,2008年来青后一直无固定工作,经常混迹于网吧、迪厅等场所,期间认识了青岛人倪某,两人听说贩卖毒品能挣大钱,一拍即合准备做大生意。

  通过多方联系后闫某在四川找到了毒品供货商,他雇用卜某一起到四川进货,倪某则在青岛联系买家。 2011年4月16日,闫某、卜某乘飞机到成都市,通过中间人购买冰毒1000克,支付毒资22万元。为把毒品运回青岛,两人分工合作,闫某先行飞回青岛,卜某带着毒品乘长途大巴。回到青岛后,卜某在网吧将货交给倪某和闫某,由他们将货散给其他吸毒者。

  2011年5月4日,闫某和卜某再次乘飞机到重庆市,用22万元购买冰毒1000克。之后两人用同样的方法将毒品带回青岛,并在某网吧内进行交易。他们的交易行为被民警发现。三天后卜某先行落网,之后闫某和倪某也相继到案,民警在现场共查获冰毒114.7克。

  经中院判决,倪某和闫某均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卜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停车场内容留他人吸毒

  徐某今年48岁,是市北区某商场的维修工,在商场停车场内有一个工作间。徐某平时有吸食毒品的习惯,为了方便他直接将工作间当成吸毒场所。在2012年8月至9月期间,还先后四次让朋友在工作间吸食冰毒,之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徐某抓获。

  据了解,这并非徐某第一次犯案,1983年9月徐某曾因盗窃、扰乱社会治安被劳动教养2年;1985年11月他再次因盗窃被劳动教养2年。法院认为,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已经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市北法院

  容留吸毒案件近年大幅增加

  市北法院2010年共受理容留吸毒案件8件14人,2011年受理28件36人,2012年受理40件56人,2013年仅上半年受理29件43人。“从近几年变化看,无论案件数量还是涉案人数,都有大幅度增加。 ”法官介绍,三年来男性涉案人员均超过了总人数的80%。同时,女性犯罪逐年增多,2010年仅有2人,2011年却增长到8人,2012年为12人,2013年上半年为11人。另外案发地点不断转移,由出租房向旅馆、茶楼、甚至被告人工作的场所转移,从单纯的朋友之间容留吸毒向以营利为目的的容留吸毒转移,这显示出此类案件罪犯的主观目的,已由单纯的朋友情谊演变为以营利为目的的职业犯罪。

  李沧法院

  刑案两成涉毒 年轻人犯案多

  李沧法院是城区审理涉毒案件较多的基层法院。刑庭法官告诉记者,该院上半年审理了200多起刑事案件,涉及毒品的有40多起,占总刑事案件数量的20%左右,其中贩毒案件占九成。“虽然数量与其他法院相比不是最多的,但毒品案件的比例比较高,尤其是近五年,毒品案件的数量增幅较快。 ”

  法官介绍,从现有的毒品案件中能看出,犯案地点多在旅馆、酒店、KTV等娱乐场所,另外还有一些提供特殊服务的地方。 “在这些地方交易,数量一般不大。 ”据法官介绍,涉毒案件中,贩毒和吸毒的不少都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尤以单身居多。

  “在案件审理时我们发现,一些被告人本身也染上毒瘾,不少人最初吸毒的原因是出自好奇。 ”法官说,“比如朋友聚会,有人吸毒就会‘感染’其他人,有的人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开始吸食,慢慢地就难以自拔。”之前李沧法院曾审理过一起涉毒案件,当事人竟然在朋友的生日会上把毒品当礼物公开散发。

  除了寻求刺激外,还有人吸毒贩毒竟以“治病”为由。“比如说生病之后身体十分疼痛,听说毒品能够止疼,有的人就铤而走险。”法官说,“之前我们曾办过一起案件,被告人在吸食毒品之前患有牛皮癣,吸毒以后病情加重,导致全身感染。 ”(记者 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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