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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整治露天烧烤 为期70天

来源:青岛早报-- 2013-08-18 05:46:29 字号:TT

青岛整治露天烧烤 为期70天

市文明办、市城管办、市城乡建设委联合本报推出

  早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上获悉,为深入推进“迎办世园会 建设生态城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做好新一轮创建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改善市容秩序和环境面貌,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开展整治规范占路经营及露天烧烤行动。

  重点整治热点区域

  近日,家住新田路的居民向本报反映,每到晚上新田路就变得特别热闹,路两边的饭店支出了露天桌椅,使得本就不宽敞的街面更加狭窄。不仅占用了街道,露天烧烤摊冒出的浓烟还严重污染了空气,成了附近居民的一块心病。

  昨天,记者从市政府组织的专题会议上了解到,即日起启动的此次露天烧烤整治行动将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依法行政,综合施策,疏导规范,源头治理”的原则,对未经批准或未在规范区域内擅自占路经营及露天烧烤的行为进行整治规范,重点整治规范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群众反响强烈的区域,实现“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目标。整治规范区域为六区四市城区范围内主要城市道路、景区、学校、医院、车站、广场等人群密集、交通流量较大的公共场所。

  多部门分工行动

  据了解,在本次整治规范行动中,城管执法、公安、工商、环保、食药监管、商务、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将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负责具体工作,并联合行动和检查。城管执法部门对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从事经营及露天烧烤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对违法违章经营行为的执法工作,重点查处商户无照经营行为。公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等情形的经营业主,予以确认其身份;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占用车行道经营的行为予以处罚;对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环境保护部门检查餐饮企业是否具有相关环保行政审批许可手续,是否配备油烟处理设备,“上宅下店”的经营业户是否存在超标排放油烟等现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占路经营的餐饮服务摊贩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管理,检查餐饮经营店铺是否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期内食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整治行动为期70天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规范行动时间为70天,分摸底排查、组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对占用公共场所露天烧烤行为,属店外烧烤的要退路进室,还路于民;属流动烧烤的,要集中规范,统一管理;属休闲烧烤的,要批评教育,劝阻制止。对沿街店铺跨门经营行为,建立管理台帐,作好相关记录,对屡教不改者,各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无证占路摊点、非法市场及市场冒市等现象,要区分不同情况,在征求经营业户及周边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分别予以保留、规范或取缔。对严重影响市容秩序、群众反响强烈的要依法查处。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失地农民等重点就业人群经整改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继续经营条件的,要督促其限期办理证照,规范经营。(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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