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93套保障房项目详细情况列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可售面积(㎡) |
可售套数(套) |
销售均价 (元/平方米) |
青岛青建海华置业有限公司 |
市北区宜昌路12号 |
36611.70 |
576 |
3793 |
||
青岛中海盛兴房地产有限公司 |
市北区杭州路28号 |
15604.73 |
236 |
3793 |
||
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李沧区重庆中路879号 |
14201.34 |
223 |
3557 |
||
中交地产青岛城阳置业有限公司 |
城阳区银河路326-1号 |
20519.12 |
324 |
3557 |
||
青岛海信恒阳置业有限公司 |
城阳区王沙路1-1号 |
3317.82 |
54 |
3557 |
||
龙湖白沙河五期 |
青岛龙凯置业有限公司 |
城阳区双元路16号甲 |
30540.24 |
480 |
3667 |
|
青岛正阳商务区置业有限公司 |
城阳区正阳路177号 |
14258.66 |
215 |
3933 |
||
青岛万科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城阳区春阳路111号 |
25760.05 |
390 |
3793 |
||
青岛源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城阳区银河路326-2号 |
2559.53 |
42 |
3557 |
||
阳光上城三期 |
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 |
城阳区长城路1号 |
4019.8 |
62 |
3793 |
|
限价商品住房 |
青岛创和嘉祺实业有限公司 |
市北区台柳路175号 |
4330.02 |
51 |
8101 |
|
青岛博雅华府置业有限公司 |
市北区重庆南路249号 |
39332.95 |
460 |
6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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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水龙泽苑 |
青岛李沧区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李沧区文昌路158号 |
30878.42 |
357 |
6302 |
|
青岛正阳商务区置业有限公司 |
城阳区正阳路177号 |
2945.07 |
36 |
5400 |
||
龙湖白沙河五期 |
青岛龙凯置业有限公司 |
城阳区双元路16号甲 |
30576.2 |
360 |
4169 |
|
中交地产青岛城阳置业有限公司 |
城阳区银河路326-1号 |
20370.92 |
248 |
3939 |
||
|
青岛源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城阳区银河路326-2号 |
2561.07 |
34 |
3939 |
|
阳光上城三期 |
青岛阳光滨海置业有限公司 |
城阳区长城路1号 |
1772.25 |
21 |
5100 |
|
团结新城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团结路1505号 |
17727.26 |
224 |
5408 |
本次公开销售购房登记时间自2013年11月27日8时起至2013年12月6日17时止(周六、周日正常受理),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登记。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应合理选择项目进行购房登记,购房登记先后与选房顺序先后无关,请广大市民避开申请登记高峰期,在申购登记日内合理选择购房登记时间。
申购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登记
本次公开销售住房是面向我市市区行政区域内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申请人。申请人参加购房登记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登记,登记后不得更改、撤销。办理购房登记时,申请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场登记。本人无法到场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购房登记手续的,受托人应持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有关身份证明办理。
12月11日至12月15日公开登记情况
本次公开销售遵循困难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按照购房登记、公示、计分排序、确定入围名单及选房顺序和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申请人按规定办理购房登记后,现场领取《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登记回执》或《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登记期满后将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5日在青岛房地资源网()、青岛住房保障网()分项目对项目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计分排序过程将公开播出
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将依据申请人家庭基本信息和《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轮候排序计分规则》有关规定对申购家庭进行综合计分排序。计分排序结果将在市人大、市政协、市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计算产生。计分排序过程将通过青岛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QTV-1)公开播出。
当申请登记人数大于房源数量时,按照申请人综合得分分值高低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名单和候补入围名单。正式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实际数量确定,候补入围申请人数量按照房源数量的50%确定。当申请人数量少于房源数量时,全部申请人均可入围。经确定的入围申请人按分值高低依次轮候选房。分值相同的申请人,依据申请人申请办理《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的时间先后确定选房顺序。
正式申请人放弃选房候补入围可递补
入围名单、选房顺序及选房开始时间将在《青岛日报》、青岛房地资源网()、青岛住房保障网()进行公告。已入围的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或《青岛市限价商品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购房登记现场按顺序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