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8日讯 随着2014年的到来,许多新人为了赶上“两头有春”的好日子,扎堆在今年举办婚礼,到各大影楼拍摄婚纱照的新人也络绎不绝。一些不法商家看中了消费者在拍摄婚纱照时缺乏经验、追求完美的心理,采取虚假宣传、调换概念等方式进行消费欺诈。近日,工商李沧分局成功处理了一起因拍摄婚纱照引发的消费纠纷。
特价婚纱照变高价 被加价千元
王先生到李沧工商分局投诉称,自己与对象定在今年结婚,在去年九月份的时候,在某婚礼展会上看到某影楼的宣传摊位上写着“特价2999元拍婚纱照(含豪华游艇全程拍摄)”的宣传语,经过询问,王先生发现该影楼宣称的2999元婚纱照套系所含的拍摄内容及制作物品在其他影楼一般需要五千多元,而且工作人员称如果王先生当场预定还可以赠送许多礼品。于是有些心动的王先生便当场定下了“特价”婚纱照。等到王先生和对象十月份到该影楼准备拍摄时,却遇到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事:先是工作人员称拍摄前需签订“正规”拍摄合同,将先前给王先生开具的标注有赠品内容的订单收了回去,但王先生发现“正规”合同上没有标注赠品情况,工作人员称赠品不能在合同上体现。
紧接着,工作人员又向王先生和对象解释各种相册的材质,建议王先生将套系里面的水晶相册换为钢琴烤漆封面,并建议加做照片墙相框。由于没有经验,王先生和对象便按照建议进行了“升级”,又多交了一千多元。拍摄完毕后王先生发现原本宣传的“豪华游艇”拍摄其实只是一般的小游艇,拍摄效果一般,而且当初预定时承诺的赠品影楼也以“厂家已经无法制作”为由拒绝提供。一气之下,王先生便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工商协调 返还500元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来到李沧区某婚纱影楼进行调查。工商人员依法调取了该影楼的价目表及相关单据,经核对后发现王先生所说的赠品情况属实,并且按照该影楼的价目表,王先生后来变更的物品制作所需增加的费用不超过500元。影楼工作人员也承认,以王先生所支付的价格无法提供真正的“豪华游艇”拍摄。
工商执法人员认为,影楼通过宣传“特价”、“赠品”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但实际上提供的服务与承诺不符,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为真实、明确的答复”的规定,属于消费欺诈。最终,影楼同意退还王先生500元费用,并向王先生提供与承诺赠品等值的产品。
工商支招防“中关村”销售模式欺诈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近年来婚纱摄影行业采用“中关村”销售模式欺诈消费者的情况屡见不鲜,由于绝大部分消费者都是第一次拍摄婚纱照,对相关拍摄内容及制作的物品不了解,不法商家先以“特价”吸引消费者,而后向消费者推销各种拍摄景点、化妆用品和制作物品等,从而使消费者最终交纳的费用比正常消费还高。建议消费者在拍摄之前货比三家,并保留好拍摄合同及交款收据等,商家口头承诺的事项一定要以书面方式注明,遇到消费纠纷及时向工商部门申诉。(记者 朱颖 通讯员 贾文德 刘玉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