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联合市质监局、发改委等部门发布了《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对中小学生营养餐基本要求、食谱编制原则、烹调要求、食品安全与管理、责任与监督等做了详细界定,并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必须配有专兼职营养师。
根据要求,全市所有中小学必须配有专兼职营养师,并对营养餐的营养素指标提出系统要求,对6~18岁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早午晚餐的营养素摄入量做出参考标准。要求营养餐中肉、鱼、禽、蛋、豆制品、蔬菜应适当搭配,学校应提前一周公示学生营养餐营养素的摄入量及带量食谱,接受监督。此外,学校还应建立由学生、家长、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负责营养餐监督测评。学生餐价格有变化,需通过听证会、民意调查和专家评审。
另外,配餐公司、学校食堂分别将对饭菜进行10项、6项检测,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安全。同时,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生的饮食做好相应的界定与监督工作,要求食品配送车辆及用具应专用并保持清洁卫生,达到符合要求的保藏温度。(记者 国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