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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青岛财产继承公证 最高按受益额1%收取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 | 责任编辑:郑言 2014-05-20 14:06:47 --字号:TT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做客民生在线

    青岛新闻网5月20日讯  青岛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镭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加强法律援助与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谈中,市司法局公布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涉及财产继承公证收费,最低收取200元。

    网友:请问王局长,公证收费是否有依据,请问公证服务的收费标准什么?

    嘉宾:目前公证收费标准是1998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司法部制定《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标准。实行按件收费和按标的比例收费两种。经济合同类公证按标的收费,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公证一般按件收费,不同公证事项收费标准不同。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收取,最高1%,根据数额的不同分段计费,最低收取200元。(民生在线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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