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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计算得看工时制度 周末加班按200%支付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 | 责任编辑:龙喵 2014-06-11 12:07:16 --字号:TT

    特殊工时审批管理试行办法出台 下月起施行

    晚报讯 有人朝九晚五地上班,也有人工作时间不固定,或者经常加班加点,不同的工作性质、上班时间,加班费到底怎么算?自己的权益又如何保护?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青岛市下发了特殊工时审批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分为6章39条,将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殊工时制度分为两种

    “特殊工时制是相对标准工时而言的,标准工时是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制度,而特殊工时是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实行的其他工作时间和休息方法。”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特殊工时制度包括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两种,其中用人单位因行业特点或受季节等条件限制,需要安排劳动者连续作业,采取在一定周期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叫做综合计算工时制。

    而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岗位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实行标准工时时,采用无固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叫做不定期工作制。为了便于劳动者了解两者的不同,工作人员举了几个例子说明两者的不同。“像是一些企业高管、设计师或是长途运输驾驶员,他们对自己时间的支配性比较高,没法设定工作时间,就属于不定时工作制。而像一些一线工人,可能在旺季需要加班加点,在淡季则可以调休,或者是我们常说的三班倒,这就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岗位。 ”

    延长工时加班费算法不同

    根据规定,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的岗位,允许劳动者某一日、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40小时,但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该和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当,超出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平均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对标准工时制度的劳动者来说,在每日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工资150%的标准支付,周末加班按照200%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300%支付。但对不定时工作制劳动者来说,就不存在延长工作时间的概念。对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劳动者,则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每日超过8小时的部分,属于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工资150%标准支付,属于法定节假日的按照300%支付。 ”工作人员介绍说,不同岗位按照不同的工时制度,加班费的支付方式也不同。 (记者 王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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