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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青岛公务员笔试21日举行 考录比高达51:1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作者:谢小真 | 责任编辑:郑言 2014-06-20 05:42:31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6月20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统一部署,2014年青岛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6月21日(本周六)和22日(本周日)举行。笔试科目,21日上午为《公安基础知识》;22日上午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为《申论》。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分为A类(执法)、B类(财务)、C类(综合)三类试卷。

    今年我市公务员考试计划招考524人,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机关英语翻译职位1个计划。实际招考523人,网上报名34062人,审核通过30858人,缴费确认参加考试(简称报考人数)26764人,考录比约为51:1。

    为了给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笔试工作顺利进行,我市在市内三区和两所高校设立40个考点共895个考场。考试当天将为每个考点配备了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手机信号屏蔽仪、作弊克,安排多辆无线电监测车进行巡查,重点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行为。公安、城管等部门也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维护好考点周边秩序。为加强考录监督工作,市有关部门还将选派巡视员全程巡视监督笔试考务组织工作,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和市民监督员到笔试考点进行监督。

    公务员考录的笔试成绩将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暂定于8月份,面试前资格审查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应按照简章规定时间及时上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由于考试成绩查询、面试前资格审查以及参加面试均需要使用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在笔试结束后保存好笔试准考证。请考生提前一天熟悉笔试考点位置及周边交通线路和乘车路线,笔试当天最好提前出发,确保按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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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役士兵可报名“双考” 5类人员享重点安置优先选机关事业单位 理论考试28日举行

    早报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市民政局日前下发 《关于做好2014年城镇退役士兵“双考”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退役士兵参加“双考”安置的条件范围等,5类退役士兵享重点安置,可优先选机关事业单位,而在档案考核中,进藏、进疆地区服兵役、参加维和等7类特殊情况可予以记分。另外,理论考试将在28日举行,7月15日可查询“双考”成绩。

   5类退役士兵享重点安置

    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凡符合在本市辖区内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在部队未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均可报名参加“双考”安置。对入伍前有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复工复职,不参加“双考”安置。单位已破产、兼并使退役士兵不能复工复职的,经市和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安置部门批准,可以参加“双考”安置。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据悉,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拟定下发后,举行退役士兵公开选岗安置会议,安置计划张榜公布。对转业士官、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因公评定为5至8级残疾等级和烈士子女等退役士兵重点安置,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计划大部分用于重点安置对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岗结束后,其他选岗人员一并按照“双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名次公开、自主选择就业岗位。对符合“双考”安置条件,自动放弃参加“双考”或参加“双考”不愿选岗以及对选岗不满意的,可在公开选岗后30日内申请自谋职业。

    7类特殊情况可加分

    据悉,所谓“双考”就是实行档案考核和理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档案考核成绩根据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年限及德才表现情况确定,实行综合记分的办法。按照服役年限记分的基础分为30分,每服役一年记2分;立功受奖也记分,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荣誉称号一次记30分,荣立一等功一次记20分,二等功一次记10分,三等功一次记3分,优秀士兵一次记1分,嘉奖一次记0.5分;在伤残记分上,因战因公评定为5至10级伤残退役士兵,分别记10分、8分、6分、4分、2分、1分;职务记分为班长记2分;副班长记1分。

    此外还有7类特殊情况予以记分:进西藏、新疆地区服兵役满两年以上的人员,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加记10分,不满两年的按实际服役年限折算;参加联合国维和任务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维和时间满一年加4分;从事潜水专业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0.2分;从事核专业的,在部队服役期间享受特、一等核辐射保健津贴的,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每满一年加0.3分,享受二等的每满一年加0.2分,享受三等的每满一年加0.1分;参加1998年抗洪抢险、2008年抗击南方雨雪冰冻灾害、“5·12”四川汶川抗震救灾、“4·14”青海玉树抗震救灾、“3·14”藏区维稳、“7·5”新疆维稳的,分别在“双考”总成绩上加1.5分;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入伍,退伍后在双考总成绩基础上,大专生加3分,本科生以上加5分;退役士兵是烈士子女的在“双考”总成绩上加10分。

    除了加分外,还有扣分,对服役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的,分别在“双考”总成绩上扣减3分、5分、10分、15分。 (记者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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