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4日讯 今天下午,记者从省招考院获悉,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分5个批次进行,依次为提前批、自主招生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自7月2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另外,今年我省首次开展高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自9月10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部属及外省属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情况,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提前批不实行平行志愿。
未经教育部批准,任何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对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作高考外语语种限制。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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