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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青岛代办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全省尚属首例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谢小真 | 责任编辑:郑言 2014-07-22 04:39:16 --字号:TT

    青岛新闻网7月22日讯 今后,我市所有博士后站招收博士后人员不用再去济南办理进出站手续了。7月21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经积极协调,山东省院士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已正式批准同意我市代办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在全省尚属首例。

    今年博士后站招收总量继续攀升

    根据国家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之前我市各博士后站招收博士后人员必须到省博管办办理进出站手续,办事成本高,工作效率十分低下。代办博士后进出站手续是我市又一个提升博士后工作管理服务水平的小亮点。

    2008年,我市就在全省开创性地对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进行资助。2012年,我市出台了《青岛市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试行)》,申请来我市做博士后的人数越来越多,各博士后站招收规模快速增长。仅2013年一年,全市78个博士后站共招收285人,总数接近2012年的2倍,预计2014年招收总量还将快速增长。

    详解博士后招收和培养扶持政策

    为保障博士后培养留青计划顺利实施,我市出台了博士后招收和培养的扶持政策,不仅将资助范围涵盖了设站、招生、出站、创业、家属子女安置等各个环节,还将资金扶持范围首次扩至中央(省)驻青单位及我市事业单位。 

    在设站招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包括:对新设站的单位,开展工作后给予30万元的建站资助;对已设站并招收博士后开展应用项目研究的,每年给予5万元的科研资助;对新进站的博士后承担的应用研究项目,具有创新性或创业前景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项目启动资金;应用研究项目成果在我市转化或用于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此外,政策还规定,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合作导师2万元经费资助;对招收的博士后出站后留青创业的,再给予合作导师5万元奖励;为在站博士后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总额不超过6万元的生活补贴。 

    扶持政策还包括:博士后在站期间可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设站单位为博士后提供公寓的,按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自行租住其他住房的博士后,每年给予3万元的住房补贴。博士后进驻科技孵化器工作的,可继续免费租住博士后公寓三年, 免租期间自愿选择不租住的,给予每年3万元补贴。 

    就业创业等扶持政策:博士后出站后选择留青工作或创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20万元的安家补贴,配偶不跟随来青的,两年内每月给予500元的两地分居生活补贴。此外,对出站留青创业的博士后,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分期给予50-150万元的创业资助。还可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免除三年租金,给予银行贷款当年利息额50%的贷款贴息(贴息总额不超过30万元)。(记者 谢小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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