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日讯 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截止2014年7月1日,青岛市共有黄标车102897辆,单位车辆53969辆,个人48928辆,其中营运车辆27272辆。要求2014年下半年要淘汰现有黄标车数量的40%(41159辆),2015年完成全部黄标车淘汰任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通告,自2014年11月1日起在全省所有设区市的城市建成区、县(市)城区和高速公路全天禁止黄标车通行,城市建成区具体限行范围由设区市在建成区边缘道路作进一步细化确定。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区域内全部限行黄标车。对违反限行规定的黄标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罚款200元,驾驶人记3分处理,每日处罚不超过1次。
据统计,目前,我市已完成黄标车淘汰34226辆,距离要求的数量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目前,由于黄标车“黄改绿”措施未正式实施,且淘汰补贴金额较低,影响了车主报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车主反映较大,淘汰工作进展缓慢,难度不断加大,淘汰任务依然艰巨。(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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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方案》,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具体是指污染物排放标准达不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0年以前,供油方式为化油器)和达不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生产时间一般在2008年以前),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低速货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所以称为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