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8日讯 昨天下午,市城乡建委房管开发管理局孙靖处长做客“网络问政”时透露,延安路43号已列入广饶路两侧改造,上王埠村今年12月将回迁,而吴淞路34号也已纳入市北区棚户区整体改造计划。
孙靖透露,延安路43号已列入广饶路两侧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规划方案优化和招商工作,下一步将征求居民意愿,按照居民意愿,分期启动片区内危旧房居民征收工作。
另外,上王埠村回迁安置房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室内外装修与室外管线配套工作,预计今年12月底可回迁。黄岛区山水嘉苑一期项目已经通过上述验收,并于2014年8月13日完成综合验收备案。
吴淞路34号已纳入市北区棚户区整体改造计划。目前,结合居民对于改造的诉求和片区房屋的现状,市北区正在抓紧组织规划论证和招商工作,并落实资金、房源等关键性问题。在各方面条件具备后,将尽快启动房屋征收等前期工作。
网友说自己是泰山路拆迁户,拆迁过渡费从2014年4月到现在一直没有发下来。孙靖解答,泰山路改造项目由于建设单位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时发放超期过渡费,市北区开发局已多次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筹措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已承诺将于近期发放超期过渡费。
网友问房屋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屋顶漏雨保修几年?
孙靖解答,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 朱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