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1月21日讯 日前,市城乡建委对黑龙江南路2号青岛万科广场一期项目发生一人死亡事件作出公开通报,对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公司和劳务公司都作出暂停施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记者从市城乡建委了解到,10月16日,黑龙江南路2号青岛万科广场一期项目在围挡墙外装卸玻璃时,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该工程建设单位是青岛万科商业地产有限公司,承包单位是五矿瑞和(上海)建设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劳务公司是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
市城乡建委公开通报,青岛万科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五矿瑞和(上海)建设有限公司、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和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 青岛万科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五矿瑞和(上海)建设有限公司、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和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要对其在我市开发、施工、监理、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查期间暂停施工。各项目自查报告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至工程所在地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并经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复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市城乡建委公布,暂停青岛万科商业地产有限公司在我市范围内拟招标项目;收回五矿瑞和(上海)建设有限公司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停止在全市范围内工程投标报名,将该企业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收回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证》,停止在全市范围内承接劳务分包工程,将该企业清出青岛市建筑市场;收回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工程投标报名;收回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蔡清华的《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暂停在全市范围内工程投标报名。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青岛万科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五矿瑞和(上海)建设有限公司、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和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开发、施工、监理、分包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监控,凡是检查发现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依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和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将检查处理情况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市安监站。(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