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3日讯 近期,金门路中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旌德路26号颐中高山小区一单元楼顶平台存在多处新生违法建筑,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走访了解,查实该处违法建筑系一单元1607业主及二单元1701业主所建。12月2日,城管对于两处“楼上楼”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据了解,以上两户业主均未办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擅自在十六楼楼顶平台上搭建违法建筑各壹处,两户业主的违法建筑结构是砖混结构,违法建筑面积均为肆拾平方米,合计捌拾平方米。
中队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进行劝说,阐明利害关系,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拆除整改,后期经执法人员现场查看,该两户违法业主并未做出任何整改措施。
2014年11月28日中队执法人员电话通知两家违建业主,中队将依法对上述两处新生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两户业主均表示明白。
2014年12月2日上午,市南城管金门路中队联合区局拆违办、辖区办事处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同志,在共同努力下,将上述两处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此举既消除了居民住宅的安全隐患,又恢复了城市的市容市貌,赢得了周边居民一致的称赞许可。(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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