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运管局获悉,从2013年8月到2014年10月“最严规定”期间,我市共查处严重违章出租车驾驶员30名,均吊销服务资格证。目前,我市已建立出租车驾驶员“黑名单”制度,一年内查实三次投诉,出租车公司将坚决予以辞退,不得再从事客运出租行业。
违章千余起绕道占三成
根据市运管局公布的《查处严重违章出租车驾驶员曝光》名单,30名驾驶员中,19名属于无故拒载,7名属于不按照规定操作计价器,2名属于不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1名属于未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收费,1名属于不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检查。
从2013年8月到2014年10月期间,2013年8月到12月共查处14人,2014年1月到10月共查处16人。 “去年5个月和今年10个月查处的严重违章出租车驾驶员人数相当,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随着查处力度的严格,给驾驶员们起到了警示作用,严重违章行为呈减少趋势。 ”据执法人员介绍,今年以来,我市运管部门共查获出租车各类违章一千余起,其中绕道300余起,占到三成左右。
按月公布出租企业排名
根据《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租车运营秩序管理的通告》规定,对出租车无故拒载、甩客、不使用计价器高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擅自招揽他人同乘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一律按照《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上限处罚,并且吊销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吊销出租车道路运输证、取消其营运资格。我市交通运管部门启动了最高上限处罚标准,因此该规定被俗称为“最严规定”。
目前,我市运管部门已建立出租车驾驶员“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三次被投诉并查实的驾驶员,出租车公司坚决予以辞退,不得再从事客运出租行业。并且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围绕出租企业违章率、事故率、投诉率有针对性地进行考核,每月公布考核结果和企业排名情况。
机场私自揽客可罚两千
根据《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无故拒载、中途甩客,上限处罚金额为五百元;不按照规定操作计价器,不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和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收费,上限处罚金额为一千元;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上限处罚金额为三万元;无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的,上限处罚金额为一千元,并暂扣道路运输证。
此外,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驾驶预约出租汽车巡游揽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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