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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运毒2000克还非法持枪 数罪并罚被判死缓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保光 2014-12-30 15:40:38 字号:A- A+

    涉毒服刑期间,王某因病被保外就医。但是,出来后,王某又一次帮助他人购买冰毒2000克。同时,公安机关从王某身上、住处搜出了两支枪。日前,经市中院审理,王某构成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记者了解到,2010年10月23日,王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年12月13日,因病被暂予监外执行。出来后,王某开始靠倒卖二手车赚钱,但是他并没有吸取教训远离毒品。2012年5月31日,王某来到广东珠海看车期间,女毒贩商某(另案处理)及其男友郭某(另案处理)通过QQ联系王某,要求以70万元的价格向王某购买2000克冰毒,并先向其支付40万元毒资,约定剩余款项等回青后支付。随后,王某又联系了广州的阿丽,并商定以70万元的价格购买2000克冰毒。随后,王某驾车将这些毒品带回青岛。

    2012年6月4日上午10时许,王某与商某联系后,将冰毒送到商某位于市北区的住处。随后,二人来到商某男友郭某的住处,三人一起吸食麻古。王某离开郭某住处时,被蹲守在此处的公安人员抓获,当场缴获冰毒2袋、现金27万元,还有一支单管枪。随后,公安机关又将商某、郭某抓获,在其住处和二人身上缴获冰毒7袋、11包。在王某住处,警方缴获一把自制手枪。

    经市中院审理认为,王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与前罪剩余刑期10年6个月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目前省高院已经对此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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