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从本月开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元旦期间青岛市环保局出动54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贯彻新环保法执法宣传,对废气排放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检查火电热电企业51家,确保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检查加油站 38家,确保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检查扬尘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16家,确保防扬尘和废气处理措施到位。检查火电热电企业时,环保执法人员带着“烟枪”,爬到高处对排放口进行取样监测。
据了解,新环保法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法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之前法律规定的针对环境违法的罚款,是一个定数,数额并不大,导致违法成本较低,不少企业因而怠于治污。新法施行“按日计罚”之后,罚款数额上不封顶,将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此外,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记者 徐美中 通讯员 孙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