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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我市今年有百条道路纳入烟花爆竹销售的禁区,记者昨天获悉,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已经划出了禁售区域。另外,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也已经敲定。
市民在限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应严格遵守燃放时间规定:农历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正月初三和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依法没收违规烟花爆竹,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等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或致人伤残,或造成财物损失的,将依法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王磊江)
各区禁售道路及路段
市南区:
1、禁售区域(重要区域和旅游景区):市政府周边(山东路、闽江路、南京路、香港中路合围区域),前海一线(东海中路、燕儿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莱阳路、龙口路、湖南路以南区域),八大关景区。
2、禁售路段(禁售区域之外的城市主干线,特色街区主要路段以及其他不宜销售烟花爆竹的路段):香港中路,山东路,延安三路,中山路,闽江路、闽江二路,闽江三路,云霄路,漳州一路,漳州二路,江西路以南燕儿岛路、南京路、福州路路段,大尧一路,大尧三路,逍遥二路,秀湛路,南京路以西延吉路路段,燕儿岛路与泰州路间宁夏路路段。
市北区:
市北区特色街(昌乐路文化街、沈阳路电子街、北仲路体育街、台东三路步行街、利津路文具街、登州路啤酒街、婚纱街、德国风情街、世界旅舍、红酒坊)、福州北路、宁安路〔伊春路至合肥路(宁安路小学)〕、延吉路、伊春路、山东路(西吴路以南)、长春路、镇江路、镇江北路、镇宁立交桥周边路段、东西快速路、寿光路、宁海路、威海路(长春路至登州路段)、台东一路、台东六路、大名路、台东八路、辽宁路、乐陵路、胶州路、市场一路、热河路、无棣二路、临沂路、延安一路、莱芜二路、菜市二路、姜沟路、市场三路、芙蓉山路、芙蓉路、丰盛路、万寿路、劲松四路埠西村市场路段;嘉禾路和1路公交车总站、7路公交车总站及宣化路周边50米范围。
李沧区:
李村河两侧、滨河路全路段禁止销售;京口路从青岛财经职业学校向东至夏庄路禁止销售;书院路从北方国贸至五星电器路段及南至滨河路区域内禁止销售。
崂山区:
中韩街道办事处:深圳路、银川东路、仙霞岭路、云岭路、秦岭路路段。
沙子口街道办事处:沙子口街道商业街及家德乐超市周边。
王哥庄街道办事处:王哥庄集贸市场和东台集贸市场。
北宅街道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的区域:辖区内集市(东陈集市、周哥庄集市、毕家集市);滨海大道北宅段公路两侧(沟崖社区至隧道口);集中居住社区居民楼网点。高科园产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