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6日清晨,平度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昌平路李园街道办事处西河洼村这里,一辆摩托车撞在一辆轿车上,骑摩托车的人受伤。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却发现,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因为肇事者的女儿“顶包”,致使这起案件审理了一个多月。
事故 上班途中被撞
2014年11月16日6时30分左右,平度市西河洼村的董某某(53岁)和同村人侯某某骑着各自的摩托车去上班。刚出村子,落在后面10多米的侯某某就看到董某某被一辆轿车给撞了,他立即调头将董某某的妻子于女士带了过来。此时,董某某躺在地上,昏迷不醒,头部流了好多血。没过多久,120急救车赶到,把董某某送到了平度市人民医院,当天董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肇事车是一辆牌号为鲁BE2D××的北京现代,肇事者马某留在现场等交警前来处理。
疑惑 父亲去了哪里
据介绍,26岁的马某是城关街道办事处即墨旺村人,当天早上,她开车载着父亲回李园街道办事处马家店子村看望爷爷奶奶,行驶到西河洼村前时,她看到前方10多米处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从一胡同里冲出来,遂立即踩下刹车,但就在她感觉车子快停下的时候,与那辆摩托车相撞了。
民警问她勘查现场时为何没看到她父亲。马某说,她父亲在一驾校上班,那天早上驾校组织军训,耽搁不得,所以在交警赶到前离开了,走着去了驾校。
真相 父让女儿顶包
办案民警随后又传唤了马某的父亲马某某。在陈述事故发生过程时,办案民警注意到有些细节父女俩的口述不符,这让他产生了疑惑。为了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办案民警又先后对马某某做了三次审问,最终他告诉民警,车实际上是他开的。由于自己是教练,他担心因为这次事故导致自己下岗,于是在事故发生后,马某某让女儿打电话报警,说车是她开的,这样只需按正常程序理赔即可。随后马某某打电话给妻子,说发生了事故,而后他就离开了现场。在民警第一次对他进行审问时,他也在犹豫要不要说出真相,想到女儿已经站出来了,就抱着侥幸心理想蒙混过关。
结果 双双取保候审
但父女俩均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刮碰,竟然会导致对方死亡,普通的一起交通事故已发展为一起致人死亡的严重事故。目前马某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捕。办案民警向记者解释说,在该起事故中,实际肇事者主观上有让他人顶替自己交通肇事的犯罪行为,企图逃避法律追究,客观上也为顶罪行为得以实现,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不是去查看并救助受害人,而是离开现场预谋顶罪事宜。即使在现场,肇事者也不会承认自己撞了人,而是由顶替人向交警部门作虚假供述,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
马某明知肇事车辆是自己的父亲马某某开的,却主动站出来为其顶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认定其涉嫌包庇罪,目前已被取保候审。(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徐升川 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