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家住临沭县的宋某帮他人运输收购并打算出售的40头死猪,在运输过程中因为驾驶的汽车出现故障,维修时被查获,宋某也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法院判刑。
2013年9月8日,陈某(另处理)从昌邑市以每斤0.8元的超低价格收购了40头死猪,总共3500斤,陈某想将这批以低价收购的死猪转运到其他地方出售。为此,陈某联系上了宋某,让宋某运送这批死猪。结果,当宋某驾车行驶到同三高速胶州市路段时,汽车出现故障,宋某只好将汽车停靠在同三高速路口进行维修,不料被执法人员查获,一场精心安排的“阴谋”由于汽车的抛锚而彻底露馅。经过鉴定,该批猪的死亡原因不明。 2013年9月9日,宋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胶州市人民法院认为,宋某为陈某销售死因不明的死猪予以运输,其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但是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而且宋某到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缴纳罚金,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审理判定,宋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记者 梁超)
原标题:货车抛锚,40头死猪露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