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16日讯 自4月1日起至今,市南城管栈桥景区中队、云南路中队、八大峡中队、中山路中队、江苏路中队,分别对火车站、栈桥及沿海一线周边区域(广州路、东平路、费县路、泰安路、湖南路、湖北路、中山路、太平路、河南路、江苏路共10条路段)人行道停车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据不完全统计,半月以来该区域共有1687辆机动车停放人行道,并受到管理部门的劝阻、惩罚。其中,1172辆被警告、劝阻,并驶离人行道(平均每天70余辆);有515辆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过往行人、盲人通行的,主管部门依法下达了《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
按照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今天上午9点,执法人员巡查至广州路时,发现人行道上有三辆机动车占据了人行道。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车位不仅占据了人行道,更阻断了盲道。在人行道停车现场仅仅一墙之隔不足10米距离的停车场内,有多个空缺停车位,可偏偏把车停在人行道上,也给行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同时,占用盲道停放车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执法人员对其进行现场拍照,并依法下达了《违法停车处理告知书》。
过路行人马先生对执法人员说:“都知道现在整治人行道停车,这些人也真奇怪,身边就是停车场,一个小时才五块钱,但偏偏横行霸道地习惯于停在人行道上,妨碍行人通行,还要交100块钱罚款!不值得!这些坏习惯就要给改改!”
城管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岛城即将进入旅游旺季,火车站是旅客下火车第一眼瞭望青岛的重要“窗口”。希望车主停车时确保盲道畅通。驾驶员应当提升自身素养,将机动车停在正确的地方,体现自身文明素养。(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