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设市城市、县城应分别在2015年、2017年年底前,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编制完成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将管网漏失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显著降低管网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用10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线体系。
通知要求,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依据经批准的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城市地下管线纳入统一的规划管理。要按照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组织管线工程建设,未列入规划的管线项目原则上不得建设。加强城市道路与地下管线建设统筹,力争各专业管线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管线位置。建立施工掘路计划控制制度,每年12月底前,各管线管理单位将下一年度挖掘计划报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道路挖掘,未上报挖掘计划的不予受理。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快老旧管网改造。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材质落后和漏损严重的供排水管网。加快老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将雨污分流作为棚户区改造的重要内容,力争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按照燃气、热力老旧管网改造规划,加快对材质落后、违规交叉、高压管线违规穿城等影响安全的供热、燃气管网的改造。加大燃气管道违规占压清理力度,力争2015年年底前完成清理任务。对存在塌陷、火灾、水淹等重大安全隐患的电力电缆通道进行专项治理改造,积极推进城市电网、通信网架空线入地改造。(记者 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