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90后女幼儿园老师,向人借钱遭到拒绝后,将准备好的安眠药下到水杯中,抢走了存折等物品。没过多久,这名老师又故伎重演,借道歉之名再次上门,投下安眠药后要出了存折密码。昨日,记者从李沧法院获悉,因犯抢劫罪,这名90后幼儿园女老师王某,被判处了11年有期徒刑。
下安眠药拿走存折
王某出生于1991年,事发前在城阳一家幼儿园当老师。法院审理查明,前年9月9日下午1时许,王某预谋抢劫后,到了李沧区西山二路20号楼二单元的住户杨某家,想要向杨某借钱,却遭到了拒绝。于是,趁杨某不注意,王某把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下到了杨某的水杯里。杨某喝下后开始昏睡,王某趁机从卧室的抽屉里,把自己之前从杨某那里借的7万元借条和一张存折(里面有1.8万元)拿走,随后逃离现场,并撕毁了7万元的借条。
登门道歉骗出存折密码
让人匪疑所思的是,事发后第二天的上午9时许,王某又来到了杨某家里,假意向杨某道歉。双方核对借款数额后,王某重新向杨某出具了7万元的借条和另外一张3500元的借条,并骗到了杨某存折的密码。随后,王某便把存折里的1.8万元取了出来,并挥霍一空。
隔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王某再次来到杨某家里,又向杨某借钱。这次,王某又遭到了拒绝。不过,她并没有死心,趁着杨某不注意,她故伎重演,把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下到了杨某喝水的水杯中,让他喝下后开始昏睡。王某则趁机从杨某的裤子口袋里,取走了500元现金。逃离现场后,这些钱,同样被王某挥霍。
犯抢劫罪被判刑11年
法院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至杨某家中的饮用水中投放安眠药致其昏睡而无力反抗,趁机取走财物,行为构成了抢劫罪,应予处罚。虽然王某把7万元借条取走并撕毁,但借条仅仅为债权凭证,王某并没有实际取得其中的款项。并且,此后她又重新向杨某出具了借条,保证了他作为债权人的权利。因此,被撕毁借条中记载的7万元不应计入抢劫数额。按照规定,李沧法院以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万元。(记者 徐美中)
原标题:想借钱遭拒绝下安眠药来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