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通过“找关系”可以帮学生进入体校训练,向家长骗取巨额钱财,后因事迹败露逃至外地,几年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近日,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吴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吴某是一名长跑体育教练,2009年,经人介绍,开始带着学生刘某练习跑步。训练期间,吴某经常到刘某的家里吃饭,和刘某的父母逐渐熟识起来,吴某感觉刘某的父母很好说话,也很信任自己,就产生了从他们身上骗点钱花的念头。于是向刘某的父母谎称可以帮忙找人把孩子送进体校训练,在征得刘某父母的同意后,吴某以需要“疏通关系”请人吃饭、给体校领导送礼为借口,先后多次骗取刘某父母六万余元,并很快挥霍一空。吴某害怕事情败露,到了2009年6月份,吴某感觉学校的录取时间快了,于是就找了一个办假证的男子(另案处理),花了80元钱办了一张假的某体校入学通知书和两张假的收款单,交给了刘某的父母。
后来,刘某一直没有到体校上学,刘某父母才察觉上当受骗了,于是到处寻找吴某,但一直找不到,2013年将吴某告上了法庭。
警方对吴某诈骗案立案侦查,2014年6月,民警查出一个手机号极有可能是吴某使用的电话,通过侦查,民警发现一个叫“于涛”的中年男子和吴某体貌特征相似。经过守候,2014年7月14日10时许,民警在流亭机场中外运机场库院内将“于涛”抓获,“于涛”当场承认自己就是吴某,到案后吴某对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经法院审理,吴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