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中午喝的酒,晚上觉得没事了就开车出来办事,没想到遇上交警夜查酒驾。昨晚市南交警大队在太平角六路设岗检查过往车辆,查获一名酒后驾驶司机。这名司机将面临驾驶证记12分,吊销6个月,罚款1000元处罚。
昨天晚上9时许,交警刚设置好检查点,就通过快速酒精测试设备发现一名开面包车的中年男司机呼吸有酒精。这名司机的呼吸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我是中午喝了4瓶啤酒,现在已经6个多小时过去了,本来觉得没问题了。”司机后悔地说,早知道就不开车出来了。随后查获另一名驾驶“粤B”车牌的男司机,经过测试也属于酒后驾驶。
交警昨晚在检查过程中还遇到一名司机通过快速酒精检测设备吹气发现有酒精的司机,但经过呼吸酒精测试并没有发现其中有酒精。“我是刚吃完饭,但吃饭没喝酒啊。”这名司机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连就餐结账单都找了出来,上面显示是20分钟前刚结账,里面没有酒水这一项消费。“你是不吃豆腐乳或者吃荔枝了?”交警问道。“是,吃饭有豆腐乳,我还吃了不少。”这名司机回答。
“吃豆腐乳、蛋黄派、荔枝等食物以及喝个别饮料都有可能被测出有酒精。”交警介绍,但这种情况一般隔几分钟或漱漱口就没事了。 (记者 孙启孟 通讯员 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