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6月27日讯 26日,青岛市物价局副局长秦青松做客网络在线问政,就网友关心的海鲜“时令价”、停车费等问题一一进行了作答。
海鲜标时令价违法
有网友反映,个别餐饮店对海鲜标价用“时令价”,这种标法对不对?
秦青松表示,根据《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餐饮店标海鲜价格时,标“时令价”是不对的,您可以在线向我们反映具体经营单位信息,我们将现场检查处理。您也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同时,建议您在消费前,最好问清价格后再进行消费,防止上当受骗。
停车收费有四类
有网友咨询,停车场收费,有的按次收费、有的按时收费,能不能具体说说共有几种,从哪里获知?
秦青松答道,目前我市停车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管理。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含临时开放的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它属于市场调节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是根据不同区域、地段、时段和道路内外区别制定的,具体分为四类,分别采用计次、计时、计日(过夜)和计月等形式计费。停车场类别及收费标准等具体情况您可查询青岛市物价局门户网站。
餐饮行业收餐具费违法
网友问,吃饭结账时收餐具费是否允许?
秦青松表示,不允许。这方面我市有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青岛市价格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餐具使用(消毒)费等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您可将发票、收费明细等材料提交给我们,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电子邮箱:wjjjcwk@163.com。
宾馆旺季涨价不能过快
网友质疑,青岛已进入旅游旺季,住宿价格都涨了,请问宾馆住宿价格可以随便涨吗?
秦青松介绍道,根据现行价格政策规定,目前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和调节,包括宾馆(饭店)住宿价格,由经营者自主确定。但是,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青岛旅游旺季住宿价格上涨,很大程度上是供求情况的正常反应。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住宿价格监测制度,如果宾馆(饭店)住宿价格过快上涨,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我们也有相应预案进行干预处理。(记者 徐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