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曾因醉驾被判危险驾驶罪拘役四个半月,薛某没有吸取教训,再次因醉酒驾驶被民警查获。昨日,记者从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获悉,薛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控制,并被处以五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7月12日下午3时25分,薛某饮酒后驾驶轿车行驶至嘉陵江路濠北头社区时,把车停在路中间睡着了。接到报警电话后,开发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将薛某查获。经检测,在薛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261.1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薛某回忆,当天中午,他与朋友一起在怡和家园附近喝酒,自己喝了六两白酒外加两杯啤酒。喝完酒后便驾驶自己的轿车回家,由于前一天晚上看了一晚上电影,所以特别困,行驶至嘉陵江路濠北头社区路段处便停在路中间打盹。
审讯过程中,民警发现,薛某在2014年8月22日曾因犯危险驾驶罪被黄岛法院判处拘役四个半月,并被吊销驾驶证,于2015年1月5日刑满释放。目前,犯罪嫌疑人薛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控制,并被市交警支队处以5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记者 刘海龙 通讯员 宫承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