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7月30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青波做客“民生在线”,围绕“清费治乱减负 营造‘三创’良好环境”主题和网民在线交流。地铁票价、公交票制改革、停车费等成为网谈焦点。
地铁票价按里程分段、递远递减的原则制定
网谈一开始,王青波首先回答了网友关于地铁票价的提问。
他表示,今年年底,地铁3号线北段将开通运营。物价局将及时出台地铁票价政策。地铁票价的制定,要兼顾公益性和公平性,统筹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具体票价,将按照里程分段、递远递减的原则制定。票价制定将经过专家论证、价格听证等程序,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票价方案,报市政府决定后出台。价格听证会何时召开,物价局将提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布。
青岛物价超过日本?
有网友提问:青岛的物价太高了,留日回来的同学回青一起吃日料,和日本价位是一样的甚至青岛更贵。但是青岛的工资却只是日本的十分之一。
王青波回复说,物价水平问题是各级政府关注的民生问题,每年市政府都将反映青岛市一定时期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变动情况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列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预期调控目标,并采取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物价涨幅控制在年度价格调控目标以内。
从2012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保持温和上涨,2012年、2013年、2014年CPI同比涨幅分别为2.7%、2.5%、2.6%,今年上半年CPI同比涨幅为1.5%,在36个大中城市中居第11位(涨幅从高到低排列)。从近年来的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年均增幅均超过CPI涨幅。考虑到我国与国外发达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消费习惯等方面的差异,王青波认为,简单地对比某类商品或服务价格而做出整体物价水平高低的结论并不准确。
公交票价改革何时启动?
有网友提问说, 物价局年初工作计划有适时启动我市公交票制改革一项,请问这项工作进展如何了?
王青波:我市现行公交汽车票价为2000年制订,迄今已15年未作调整。单一票制线路普通车每人次1元,空调车开启空调时间每人次2元,其他时间每人次1元;累进制(计程票制)线路原则上按人千米运率0.125元和30千米以上递远递减的原则确定票价,起步价每人次1元。使用琴岛通卡实行成人卡8折优惠、学生卡5折优惠。
公交票价政策的实施,对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起到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和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共交通出行总量、结构以及运营成本发生了巨大变化。再加之地铁将要开通,票价作为引导公共交通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各种公共交通工具之间也要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适应公共交通发展的形势要求,结合青岛市公共交通实际,市物价局正在会同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着手研究我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问题,相关工作尚处于调查研究阶段。
网友提问:真情巴士的L2路的线路票价改为2元了,为何隧道过路通行费用还不取消?
王青波:L2路公交线路由青岛真情巴士集团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为黄岛区区属公交企业,目前该线路隧道通行费用区财政未进行补贴,因此票价中含隧道通行费用。我局将视该线路隧道通行费补贴情况适时调整票价。
驾校另收费涉嫌违法可举报
网友提问:在驾校报名学车,报名的时候交了3000元,一直没有考试,最近驾校说让再交400元就给安排考试,请问这样符合规定吗?
王青波:根据《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规定,培训经营者应当与参加培训的学员签订书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你与驾校在培训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培训费用为3000元,现在驾校要求你再交400元给安排考试,那么驾校涉嫌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对具体收费有疑问,请拨打12358电话咨询。
网友: 驾考补考收费太高了吧!科目二补考一次补考费居然320?3次不过就将近1000元。
王青波: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驾驶学员补考收费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公安部门收取的补考费,科目一为60元,科目二120元,科目三为180元;二是驾校收取的继续培训费。已完成培训内容、培训学时但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学员,自愿再次参加同一培训经营者培训的,培训经营者收取的培训费用按实际培训学时和相应收费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收取。目前,我市驾驶员培训操作部分学时标准最高为70元/学时,实际培训学时以计时IC卡记录为准。你可根据上述政策规定,计算自己应当缴纳的科目二补考费用。如发现有异议,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咨询投诉。
网友:现在旅游旺季,前海一线的停车费价格是物价局统一制定的吗?为什么收费标准不一样?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王青波:根据《青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含临时开放的专用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不同区域、地段、时段和道路内外区别制定,具体分为四类,并分别采用计次、计时、计日(过夜)和计月等形式计费。 一类收费停车场。指前海一线景点周边的停车场(含临时开放的专用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在旅游旺季(4月20日至10月10日),白天实行计时收费,过夜实行计次收费。 二类收费停车场。指机场、轮渡码头和车流集中的车站、医院、繁华地段等需要加速车辆周转的停车场。实行计时收费。在繁华地段道路停车泊位过夜停车的,实行计次收费。 三类收费停车场。指主干道路内停车泊位。路内(包括车行道和人行道)停车泊位收取泊位使用费,白天实行计时收费,过夜实行计次收费。 四类收费停车场。指上述三类收费停车场外的停车场所。实行计次收费。商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单位为方便顾客自建的配套公共停车场,如需收费,收费标准由经营单位自主确定。
目前,市区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已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如遇到乱收费问题,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举报,我局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友:青岛开发区的龙湖原山(青岛)开发商和物业,在小区没有配套完善的情况下,强迫业主收房,物业费(高层)按照2.8元、0.4元电梯费的标准收取,不符合青岛物业管理规定以及山东省物业管理规定。地下停车位(购买后)管理费,按照80元每月收取,超过青岛地下车位最高50元每月的规定。
王青波:据了解,您反映小区属于非普通住宅。依据《青岛市物价局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青价格[2012]83号)文件规定,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其物业服务费用标准通过竞标产生,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建设单位通过协议的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其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非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的制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车位租赁费具体标准由车位所有权人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您所说的最高50元每月的标准是普通住宅前期停车服务费标准。
(青岛新闻网记者 任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