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工友同住一室,却因为帮忙办卡时知道了对方的银行卡密码,而盗卡偷钱。昨日,记者从李沧法院获悉,因犯盗窃罪,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张某老家在陕西,是一名吊车司机,在李沧租了一套房屋,工友谭某和他同住。因为没上过几年学,谭某只认识简单几个汉字。在工地打工时,为了方便发钱,工地需要每人都办理银行卡,以便将工资打进卡里。于是,谭某便让张某的妻子刘某陪他到银行去办理银行卡。在办理过程中,刘某知道了谭某的银行卡密码,回家后就告诉了丈夫张某。
知道了谭某的密码,张某便有了占便宜的想法,随后又想到谭某在自己那里白吃白住,不仅不知道感恩,态度还不好。他便趁谭某熟睡之季,偷走了他的银行卡,并在ATM机分两笔提取现金8900元。谭某在办银行卡时,柜员帮他开通了短信提醒服务,看到有短信来,他以为老板又给他发了钱,十分高兴。后谭某找其他工友帮忙看看到底是发多少钱,工友的话让谭某“很受伤”,原来他的钱被人取走了。谭某赶紧到银行去查询,发现自己卡上的8900元钱没有了。此时慌了神的谭某选择了报警。后公安人员经调取银行监控发现取钱的不是别人,正是同住的工友张某。近日,李沧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记者徐美中 通讯员 姜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