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近日发布公告,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据了解,市民购房或将不用“单身证明”。
市民政局发布《青岛市民政局关于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即日起,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全市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区市民政局也采用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告知。
记者了解到,2003年《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部门和机构在办理公民贷款、出国留学、移民等事项时,要求当事人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为了满足群众需要,民政部门陆续开通了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然而,该证明逐渐被泛用,给群众带来了不便,也给民政部门增加了负担。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29个省份民政部门提供了841万份婚姻状况证明,占婚姻登记机关工作量的58.5%。青岛市在2014年全市共开具结婚证70844对,离婚证20954对,但出具“单身证明”则高达158373件。
“近日刚接到这一通知,今后除了台湾和这9个国家外,青岛市民政局不再出具任何婚姻登记记录及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青岛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出具最多的是无婚姻登记证明即通常所说的“单身证明”,多半是市民用于买房子及公证等所需,但是根据现在婚姻登记联网的情况,这个证明只辐射一定的范围内,就像证明上备注的“本证明不能完全证明实际情况”,此次证明的取消将在很大程度上方便市民,减少开据各种证明的时间,简化流程。
“今天已经做出公告,不再开具相关婚姻记录证明。”市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介绍,平常每天能开出去数百张“单身证明”,现在这一证明取消之后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登记处的工作负担。
市民政局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那么未来买房等还需要这一证明吗?记者从青岛一家银行了解到,目前接到了不少市民咨询贷款是否需要婚姻记录证明,这两天总行将针对民政部政策予以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封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