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9月26日讯 9月25日,市物价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乡村卫生室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等项目合并为一般诊疗费,不得再另行收费。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给予支付,新政策自10月1日起实行。
《通知》规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规划内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10元,包含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不单设药事服务费。对已合并到一般诊疗费里的项目,不得再另行收费或变相收费。
一般诊疗费纳入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费年度限额管理。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90%的比例给予支付,个人自付10%。
村卫生室应将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和社保支付政策在收费的显著位置公示。各级价格监督检查局加强对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价格和有关规定的行为。(青岛新闻网记者 任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