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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车牌挂在自己车上 违法26次记66分(图)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 2015-09-29 11:38:50 字号:A- A+

男子捡车牌挂在自己车上 违法26次记66分

    为躲避电子眼,家住即墨的王某某将一副在汽修厂捡来的车牌挂在自己车上,不料引起智能交通缉查系统的注意。即墨交警大队接到查处通知,不出两天便将这辆套牌车查获。王某某因为套用它车号牌,被处以重罚。

    9月25日,即墨交警大队接到通知,称一辆车号为鲁Q55678的黑色揽胜越野车涉嫌挪用他车号牌。记者了解到,该车前往市区时被智能缉查系统发现了猫腻,并自动报警。经查询,该车常在即墨城区出现。即墨交警大队立即向各中队下发通知,要求在执勤过程中一经发现立即查处。

    9月27日上午10时许,鹤山路中队执勤人员在鹤山路烟青路路口疏导交通时,突然发现了这辆越野车,由于路口车辆较多,如果贸然拦截的话,驾驶员会突然变车道逃跑,可能引发不必要的险情。执勤人员一边注意该车动向,一边通过对讲机通报给下一路口的执勤人员,让他们在各个方向采取相应的措施。随后,这辆越野车沿烟青路由南向北行驶,快至下一路口时,执勤人员突然出现在其前方,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执勤人员迅速将车辆及驾驶员控制住,在检查其车辆手续时,驾驶员王某某称没带,后承认自己挪用号牌,其车辆原车牌为鲁BG05××。

    据王某某(本地人,45岁)交待,自2014年9月起,为躲避电子监控抓拍,他将一副在修车厂捡到的车牌挂在自己车上,有了这副车牌,他开起车来肆无忌惮,动不动就闯红灯。民警随后上网查询,发现该车套用这个车牌已出现违法行为多达26次,累计记66分。随后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王某某将面临记12分,罚款2000元的严厉处罚。(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记者 杨海涛 通讯员 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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