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建立环卫数字化管理平台、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发布建筑垃圾运输成本指导价……昨日,《青岛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通过青岛政务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
建环卫数字化管理平台
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平台,实施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对建筑垃圾处置及运输过程进行在线监控。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在工地出入口加装视频监控设备,接入环境卫生数字化管理平台。
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名录及车辆号牌定期向社会公布,提供免费查询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违法失信企业上黑名单
实行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信用承诺制度。拟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应当按照规范格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从业期间有违法行为的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接受社会监督,并作为有关部门监管的依据。
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安全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其诚信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作为市场准入、退出的必备条件。
发布运输成本指导价
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价格认证机构测算建筑垃圾运输成本,发布建筑垃圾运输成本指导价,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建筑垃圾运输实行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协议的运输价格应当根据成本指导价确定,由有关行业协会监督。
有修改建议快反馈
征求意见稿中,还列出了明令禁止的行为,禁止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将工业垃圾、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废物等混入建筑垃圾;擅自受纳建筑垃圾;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垃圾处置证明;未经核准的车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有关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11月6日前反馈至青岛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二处(地址:香港中路17号,邮编:266071,邮箱:faguierchu@163.com)或者青岛市市容环卫管理中心(地址:银川西路19号,邮编:266073,联系电话:85629813,传真电话:85632782,邮箱:lgcjgk@163.com)。(记者 刘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