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磷虾油胶囊(图自网络)
青岛新闻网11月13日讯 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公司宣传“南极磷虾油保健品”功效强大、包治百病。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11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磷虾油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据悉,磷虾油来源于磷虾,经水洗、破碎、提取、浓缩、过滤等步骤制得;食用量≤3克/天;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
磷虾油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卫生计生委2013年第16号公告),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在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信息;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消费者遇有虚假宣传产品疾病治疗、预防功能的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青岛新闻网记者 谢小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