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年道路交通事故呈现六特点
晚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2015年至今为止我市共发生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32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14%。交警部门经过对事故发生规律进行统计发现,今年发生的上报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六大特点:
一,7时至8时、17时至18时、18时至19时、16时至17时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时段。7时-8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8.01%;17时-18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7.26%;18时-19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6.2%;16时-17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6.2%。
二,农民、工人、自主经营者、职员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群体。农民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5.09%;工人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2.07%;自主经营者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6.86%;职员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5.95%。
三, 6-10年驾龄、11-15年驾龄、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较多。6-10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4.11%;11-15年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6.7%;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1.34%。
四,小型客车、摩托车、重型货车和轻型货车为重点肇事车型。小型客车发生事故占总数的60.02%;摩托车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2.85%;重型货车发生事故占总数的8.31%;轻型货车发生事故占总数的6.05%。
五,一般城市道路、省道、乡道和国道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道路。一般城市道路发生事故占总数的52.38%;省道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2.6%;乡道发生事故占总数的11.19%;国道发生事故占总数的8.54%。
六,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违法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是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让行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3.13%;无证驾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5.37%;违法变更车道发生事故占总数的4.84%;同车道,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发生事故占总数的4.46%;违反交通信号发生事故占总数的3.17%;违法占道行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8%;酒后驾驶发生事故占总数的2.04%。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