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警配“鹰眼”执法记录仪可夜视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交警部门启用了新的执法记录仪,目前这些设备已在市区交警中使用,据介绍,新的执法记录仪集对讲、录音、录像于一体,还具备夜视功能,既可以帮助交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过程中固定证据,又能规范交警的执法行为。
功能 升级版能对讲可夜视
执法记录仪又称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早在2011年,市区交警开始启用。第一代执法记录仪分为机体和摄像头两个部分,机体有手机大小,摄像头类似电脑上使用的视频探头,两者通过一根数据线连接起来。摄像头用夹子别在执勤民警的衣服上,机体放在口袋里,摄像头所到之处,眼前的景象能全部被录入机体,机体的显示屏上会同步播放。
此次启用的执法记录仪是此前的升级版,在外观上更紧凑精致,除了能够录音、录像、拍照外,还具有对讲功能,并具备夜视能力。 “以前的执法记录仪需要借助其他光源,否则拍摄的效果不佳。新一代执法记录仪具备了这个功能,在夜间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能够更好地固定证据。”市北交警大队的一线执勤交警说,“比如在我们查处酒驾的过程中,个别酒司机在到达检查点前提前停车,并下车开溜,被我们追回来后,又死活不肯承认是他开的车,需要我们调取其沿线的监控来辨别并固定证据,非常麻烦。有了这种具备夜视功能的执法记录仪,能够简化这一取证过程。 ”
用途 全程拍摄可固定证据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区交警部门已经启用了这种执法记录仪,超强的功能让其像“鹰眼”一样全程记录一线交警执勤、巡逻、处理事故等执勤执法活动。根据规定,我市交警在执勤执法中必须携带使用执法记录仪,尤其是在处理突发事件、查处酒驾、涉牌涉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必须进行全程拍摄取证,固定证据。
另一方面,在执勤过程中随身携带执法记录仪,还能督促单个警员文明规范执法。若市民对某一执法过程或处罚额度有异议,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到法院起诉交警的执法行为时,调出相应时段的执法记录仪,当时的情形便可一目了然。该执法记录仪可以连续录播一周内的视频和音频,并能够通过数据线连接电脑实现回放。
特点 随时抓拍似移动电警
此外,在日常执勤过程中,执法记录仪能够进行动
态、静态的现场情况数字化记录,对违法停车、乱变道、违反禁令标志标线等行为进行取证,就像移动的电子警察一样盯紧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比如乱变道,在没有电子监控的情况下,个别驾驶员在某路段突然违法变道,若靠相机抓拍肯定来不及,有了执法记录仪,交警看到了,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基本也就看到了,并且还会录下来,并作为证据对该行为予以处罚。 ”李沧交警大队的相关负责人说,在一些情况下,执法记录仪还能发挥“电警”的功能,提高执法效率。(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