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夫妻非法采砂造成损失368万元
本报讯 经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城阳区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养殖户王静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王静供述,2010年,她和丈夫从社区承包了涉案滩涂地准备搞养殖,然而在挖虾池的过程中,发现挖出的河砂竟有人争相购买,且价格不菲。“那片滩涂紧邻高新区,附近建筑工地对河砂需求量巨大。”王静说,考虑到搞养殖风险比较大,于是夫妻二人商量,干起了盗卖河砂的买卖。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11月,王静和王智鹏就因非法采砂被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行政处以罚款二万元。此后,夫妻二人近似疯狂地购买大型采砂船,并租赁多台挖掘机继续非法作业。2010年8月至2013年5月,王静和王智鹏非法开采矿砂20万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368万余元。(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