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火车站联合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与市政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将广州路39号人行道挡车石安装固定,并对该旅行社依法进行了处理。
青岛火车站联合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与市政养护管理工作人员,将广州路39号人行道挡车石安装固定,并对该旅行社依法进行了处理。
青岛齐鲁网讯 临近春运,火车站周边客流猛增,人行道都逐渐拥挤起来。然而,位于火车站西侧出口的广州路39号的某国际旅行社,擅自将11个人行道挡车石拔出并停放车辆,妨碍行人正常通行。12日,该违法行为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挡车石也被重新安装固定。
为私利破坏挡车石 市民谴责
2015年,青岛市在诸多路段的人行道设置了挡车石,防止车辆随意停在人行道上,确保行人安全。但青岛火车站联合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位于火车站西侧广州路39号的某国际旅行社,私自拆除11个挡车石,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妨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12日上午9点,火车站联合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与市政养护管理工作人员联合作业,将广州路39号人行道挡车石安装固定,并对该旅行社依法进行了处理。
针对破坏挡车石这一不文明行为,有市民现场对这种行为予以谴责。“爱护公共设施是市民最基本的道德素质。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是大家共有的,所有的公共设施是为大家服务的,大家都有义务来维护它们,有些人随意损坏公共设施,实际上是损害了绝大多数人的切身利益,给市民的生活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同时,也给我们这个城市抹了黑。”市民于国英说。
严重妨害公共安全 触犯刑法
针对个别单位、市民破坏公共设施的违法行为,青岛火车站联合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擅自破坏公共设施,并在公共设施等处进行张贴、涂写、刻画的行为,当事人可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一些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律中有明确的处罚办法。一些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还会触犯刑法。一旦发现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的不文明行为,民警会立即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相应处罚。(记者 隋欣 通讯员 周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