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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口岸2015年十大案例:入境旅客首现猩红热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陈志伟 张刚 | 责任编辑:郑言 2016-01-21 11:56:49

兰花里检出“大病毒”

    青岛新闻网1月21日讯 今天上午,山东检验检疫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山东口岸2015年检验检疫十大检出案例。

    案例一:兰花里检出“大”病毒

    案例回放:2015年2月2日,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从韩国进口的大花蕙兰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番茄环斑病毒(Tomato ringspot Nepovirus),这是全国首次截获该病毒。该批货物已实施销毁处理。

    深度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明确规定了禁止入境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种类,其中植物病毒是入境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重点。

    2015年我国共截获47种植物病毒,计1147种次,这些植物病毒可以经由一种或多种植物产品传带而跨国界、跨地区远距离传播。其一旦传入新的地区,将随着植物及植物产品的繁殖、扩散而长期存活并很难根除,持续地对当地植物产生危害,尤其是病毒侵染农作物会造成严重的产量损失。

山东口岸首次在入境旅客中发现猩红热病例

    案例二:山东口岸首次在入境旅客中发现猩红热病例

    案例回放:2015年2月26日,山东青岛机场检验检疫局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发现一名9岁的入境儿童患猩红热病,此为山东口岸首次检出。

    深度剖析:伴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人流物流日趋频繁,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SARS、甲型H1N1流感、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各类致病微生物及医学媒介生物借助现代快捷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等跨境传播变得愈来愈容易,一旦传入会给我国造成危害。

    检验检疫部门在加强口岸传染病防控的同时,提醒出入境人员:旅行前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及其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目的地相关疫情信息与个人防护知识,入境时如有发热、咳嗽、皮疹等症状应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接受医学排查。

    同时,山东各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在排查现场提供流感、登革热等免费快速检测服务,方便广大入境人员及早发现传染病感染风险,做到早诊断、早治疗。

山东口岸检出进口牛脂肪腐败变质产品

    案例三:山东口岸检出进口牛脂肪腐败变质产品

    案例回放:2015年4月6日,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重26.062吨,货值2.265万美元的进口乌拉圭牛脂肪查验时发现腐败变质问题,该局依法对货物做退回处理。

    深度剖析:2015年山东检验检疫局共检出巴西牛肉腐败挥发性盐基氮超标、乌拉圭牛肾腐败变质、美国猪肉货证不符等肉类产品不合格13批次,246.15吨,35万美元,均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退运或销毁处理。这些不合格产品一旦进入国内市场,将会给人民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企业要加强对国外生产企业的自主检查,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超市或市场选购进口肉类产品时,可索要此批肉类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对《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生产批次号、生产厂家名称和注册号等信息与实际标签信息是否一致,并注意保留货物照片和相关交易凭据,以免在买到不合格肉类时可以有效追溯和索赔。

山东口岸在全国首次检出并成功退运环保项目超标进口煤炭

    案例四:山东口岸在全国首次检出环保项目超标煤炭

    案例回放:2015年4月9日,山东检验检疫局对一批重3950吨、货值19.75万美元的汞含量超标进口朝鲜无烟煤作退运处理。这是《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后,山东口岸在全国首次检出并成功退运环保项目超标进口煤炭。

    深度剖析:据统计,2015年山东检验检疫系统检验各类矿产品7609批、3.26亿吨、484.01亿美元。其中,检出59批、30.03万吨、1366.97万美元进口煤炭、铜矿、石材等放射性、有害元素超标,均依法实施退运。有害元素超标矿产品在冶炼过程中,如工艺水平达不到要求很容易导致周围土壤、水域、大气等环节污染,环境治理恢复成本高昂,特别是环保项目不合格煤炭,其燃烧后排放到空气中,是造成空气污染的元凶之一。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贸易商应谨慎选择进口货物和贸易伙伴,必要时,实施装运前检验,从源头上杜绝贸易风险;生产企业应选择质量等级较高的原材料,提高生产工艺,减少环境污染;消费者在选购石材等产品时,应关注放射性等安全环保项目,选用适宜材料,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山东口岸首次截获并退运来自南非的放射性超标铜废碎料

    案例五:山东口岸首次截获放射性超标铜废碎料

    案例回放:2015年5月13日,山东检验检疫部门在对一批重21.62吨、货值10.74万美元的进口南非铜废碎料进行检验时,发现装载集装箱表面外照射贯穿辐射吸收剂量率为0.799μGy/h,是当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的8倍,检验检疫部门依法作退运处理。

    深度剖析:2015年山东口岸共检出不合格废物原料1547批、13.55万吨、8612.68万美元。其中,涉及环保项目不合格49批次、3054.74吨、227.77万美元。进口的废物原料经国内再生资源产业回炉熔融、加工利用,最终制造成各类制品再流向社会,一旦混入放射性超标物质,将给企业、生态环境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检验检疫部门对这些放射性超标、夹杂物超标、清洗不净的进口废物原料均实施退运,有力地保障了我国生态环境及国民生命健康安全。

山东口岸截获大量美容针剂

    案例六:山东口岸截获大量美容针剂

    案例回放:2015年7月,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联合青岛海关连续从来自韩国、日本的邮包内截获诸如人胎素针剂、肉毒素针剂、玻尿酸针剂等共计25批次、5类、4000余支,货值超500万元。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对上述美容药品做销毁或退运处理。

    深度剖析:随着“海淘”“代购”“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兴起和现代物流业迅猛发展,通过邮政渠道进口甚至个人携带由各类生物组织提取物制成的生物制剂类美容针剂等美容药品越来越多。

    这种未经检疫部门检疫或没有合法手续,来源不明、去向不明的生物制剂类美容针剂人胎素可能携带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病原体,盲目接受皮下注射,极易受到病毒感染,一旦投入市场,被消费者使用,极有可能引起使用者过敏反应,导致皮肤感染,引起红肿发炎甚至更严重的后果,给个人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而且此类产品为非正常贸易渠道进口,一旦发生整形美容医疗事故,使用者自身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维护。

非法进境濒危动物制品鳄鱼皮被销毁

    案例七:非法进境濒危动物制品鳄鱼皮被销毁

    案例回放:2015年7月23日,烟台检验检疫局与烟台海关联合对查获的一批非法进境濒危动物制品鳄鱼原皮进行集中销毁,共销毁未经鞣制的鳄鱼原皮20张,货值60多万元。

    深度剖析: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禁止非法携带、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出境。

    2015年,检验检疫机构积极参与《“眼镜蛇三号行动”中国国家行动计划》,通过风险分析、重点布控等措施,截获携带、邮寄途径进境的鲸牙制品、玳瑁壳、砗磲、沉香木、龟甲牡丹等多批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成效显著,有力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进境行为,保护了国门安全。

全国首次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醋栗绿长窄吉丁

    案例八:全国首次截获有害生物醋栗绿长窄吉丁

    案例回放:2015年9月2日,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对一批法国进口白橡原木进行检疫时,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醋栗绿长窄吉丁,为全国口岸首次截获。按规定对其实施检疫除害处理。

    深度剖析:2015年,山东检验检疫部门共截获长林小蠹、双钩异翅长蠹、窄吉丁属等有害生物127种,此类害虫寄主分布广泛,适生性强,幼虫驻食树干、树枝,使树势衰弱,枝条或全树枯死,对我国经济型、景观型林木具有极大的危害。检验检疫机构对截获有害生物的产品实施严格的检疫处理措施,有效维护了国门安全,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

进口美国花生果中检出黄曲霉毒素超标

    案例九:进口美国花生果中检出黄曲霉毒素超标

    案例回放:2015年10月8日,山东青岛检验检疫局从1批进口美国花生果中检出黄曲霉毒素B1含量高达288.8μg/kg,而我国国家标准限量为20μg/kg,这是山东口岸首次从进口美国花生果中检出黄曲霉毒素超标。该批货物共计169.168吨、货值近9万美元,已按要求作退运处理。

    深度剖析:2015年山东口岸共检出进口不合格植物源性食品18批次、3198吨,货值301万美元,涉及花生、植物油、芝麻和腰果等多个产品。

    不合格原因包括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和酸价超标、携带有害生物等。若长期食用上述不合格食品,人体健康将受到严重损害。其中,尤以黄曲霉毒素B1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被认为是致癌性最强的天然物质。

    针对上述进口不合格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部门均依法实施退运或销毁处理,并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监管。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选购经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食品。

山东检验检疫局连续检出进口电暖毯不合格

    案例十:山东口岸连续检出进口电暖毯不合格

    案例回放:2015年11月,山东检验检疫局辖属临沂、威海检验检疫局在对韩国进口的电暖毯实施检验时,发现存在重大电气安全隐患,共涉及2批次、3258条。对上述两批次不合格电暖毯分别实施销毁、技术整改处理措施。

    深度剖析: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者购买能力提高,进口消费品市场需求增大。2015年山东检验检疫系统共检验进口消费品6507批,货值61934.04万美元,其中检出不合格1933批、4307.43万美元,主涉及电气安全、标志标识、机械强度、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等方面。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进口商应提升“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对我国相关法规标准的研究学习,做好产品相应检验检测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也应多关注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标注进口商相关信息、是否标注执行标准等。对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是否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相应标识也至关重要,以确保购买到合格的产品。(青岛新闻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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