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岛242人贪污贿赂犯罪被立查 厅级干部3人
在昨天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以志代表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报告回顾了去年全市检察工作,并提出今年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
■惩处犯罪
2015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6980人,起诉11731人,比2014年分别下降19.28%和15.55%。
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嫌疑人1592人,起诉1940人。
积极参与“百城禁毒会战”专项行动,批准逮捕制造、贩卖、走私、运输毒品等犯罪嫌疑人2325人,起诉3768人,已有2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30人被判处死刑。
批准逮捕金融诈骗、集资诈骗、走私等犯罪嫌疑人103人,起诉194人。
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成果专项工作,依法批准逮捕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38人,起诉61人。
■保障民生
批准逮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嫌疑人31人,起诉39人;批准逮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26人,起诉50人。
对623名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对符合条件的157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减少社会对立。
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对5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69万余元。
■反腐倡廉
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173件242人,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56人,处级干部20人,厅级干部3人。
集中开展打击发生在惠民涉农、国土资源、国企改制、工程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以及行贿犯罪专项工作,检察机关共立查此类职务犯罪8人,挽回财政损失620余万元,保障了中央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
全年共立查渎职侵权犯罪48件7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41件,处级干部7人。
■司法公正
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2件,撤案86件;提出刑事抗诉33件,已改判或发回重审18件;决定追加逮捕、追加起诉149人,法院已判决94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人。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件,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件。
市检察院共受理特赦案件141件,监督纠正各类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情形158件次,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117人。
依法对生效裁判及调解书提出抗诉、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0件,法院已再审改判、发回重审、调解结案33件。
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2件。
全年共适用速裁程序起诉1910件1978人,简单案件的审查起诉周期由20天缩短为8天,依法对3起案件启动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案例】
●提前介入并从快办理了李德彬连续抢劫杀害两名女青年,涉毒人员崔思峰逃避盘查、开车碾轧致执法民警死亡等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办理了李美燕等人开设赌博网站、涉案赌资7800余万元等一批利用网络赌博、诈骗、敲诈勒索以及窃取、泄露公民信息案件。
●依法办理了泽雨集团孔令奇等19人、上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马啸天等12人涉嫌非法集资,德正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陈基鸿等9人涉嫌骗取境内外多家银行和企业巨额资金等一批重大案件。
●依法立查了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红梅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
●依法立查青岛日报社原党委副书记、青岛报业传媒集团原总经理王海涛涉嫌受贿案。
●依法立查崂山区政协原主席郭德利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平度市供销社理事会原主任傅洪文等人收受贿赂、与不法企业合谋,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骗取中央财政“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
●青岛市船舶检验局原局长张若福在船舶检验、发证、换证等过程中滥用职权,违规为日照市金茂船务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货运船舶、游艇发放检验合格证书,严重危及人民群众海上航行安全。
●崂山国土资源分局原工作人员王海波、郑保军收受贿赂,在午山社区征地补偿工作中滥用职权,将4.8万平方米空地虚报为蔬菜大棚和果园,骗取地面附着物补偿款490余万元。
●李沧区检察院在审查曲贤惠等人抢劫案时,发现重要犯罪嫌疑人谢东辉被遗漏,随即启动侦查监督程序,对其进行追捕追诉,查明其7次主谋并参与抢劫的犯罪事实,谢东辉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