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资助:全市75.5万名学生免费领教科书
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教科书、作业本和《新华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
2015年,为全市75.5万名义务教育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新华字典》,财政投入资金1.18亿元;免费提供作业本,财政投入资金1662万元;为4150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发放生活补助,财政投入近500万元。与上年相比,全市寄宿生数量减少,相应地获得寄宿生生活补助的学生数量减少,因此全年财政投入减少188万元。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
2015年,青岛建立国家助学金制度,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分两档,一档为每学年1500元,二档为每学年2500元;资助比例:占普通高中学生总数2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15年,为21115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财政投入资金4130万元。与上年相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减少2466人,财政投入增加530万元,人均资助标准比去年增长500元。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8万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
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全部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2015年,为8万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财政投入1.76亿元。为7250名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发放助学金,财政投入1427万元,与上年相比,全市中职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减少176人,财政投入增加313万元,人均资助标准比去年增长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