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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启环保执法大会战 首日查22起违法行为

来源:青岛新闻网 作者:朱颖 | 责任编辑:朗拿度 2016-03-02 05:55:53

现场检测

青岛新闻网3月2日讯  3月1日至3月31日,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贯彻落实新《大气法》环保执法大会战。执法大会战首日,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18名,车辆67辆,检查污染源单位261家,共发现管理不规范和违法行为22起。

青岛能源泰能热电有限公司煤场渣场未设置有效防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青岛英皇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露天存放,无处置协议;青岛金泉热力有限公司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标排放;青岛压花玻璃有限公司和台玻青岛玻璃有限公司均因废气处理设施擅自停运等违法行为,将按照新大气法的要求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此次执法大会战主要包括燃煤单位废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业扬尘等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机动车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大气自动监测设备专项检查五项内容,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境风险源和危险废物等执法检查。

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大气法》对废气污染源做出了严格的规定。相对“旧法”,“新法”具有非常强实际操作性。此外,新《大气法》取消了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跨越50万元”的封顶限额。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企业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直接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照污染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通讯员 孙俊杰 赵润德 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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